注:到香港,应该说我不会少于10次,有一次还专门到香港旅游一周,后来每次都是出国考察途径香港,但这一次到香港,却觉得特别有收获。因为这一次不仅受到了香港政府机关香港教育统筹局的正规接待,他们用PPT演讲的形式,非常充分介绍了香港有关教师培训的理念与做法等,加上他们又带领我们实地参观,又到了香港教育学院了解教师培训情况,所以这次,是真正地走进香港。
回来后的第二天,就写了这篇后边还是提纲式的文章。请批评。
中港两地教师培训之比较研究
赵龙山
2007年5月14日至15日,我们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教育考察团一行对香港的教师培训工作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考察,通过考察,并与之对我们在中山市所进行的教师培训工作进行对比与反思研究,我们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结论。
1、 关于专业师资培训机构
香港的专业师资培训机构主要为香港教育统筹局委托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来实施。作为研究教师培训的非常务机构,香港教育统筹局委托各高校的部分教师培训资深专家组成了“师训与师资咨询委员会”、“教师持续专业发展导向委员会”与“教师持续发展研究小组”。这些非常设机构分别负责香港教师培训有关的政策制定、教师培训的大方向与理念的确定、引导教师培训开展的方式与方法、评估各时期教师培训开展的实效并作出建议、研究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与指标。
我们中山市的教师培训,业务上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政策方面的指导,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负责实施。相应地,我们也有与香港相类似的非常设教师培训委员会——“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但由于中港两地体制的不同,我们的“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挂靠在中山市教师进修学院,似乎仅仅是一块牌子而已,不象香港师训与师资咨询委员会那样可在教师培训的政策制定、对受香港教育统筹局委托的高等院校培训教师的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并作出建议的权力。我们看到香港教育统筹局只作宏观的协调,培训有关的所有事务均委托高等院校或非常设机构来完成。
2、 关于培训理念与做法
香港有中小学近1200余所,有中小学老师60000余人。而我市中小学只有300多所,中小学老师16000余人。中港两地由于老师人数的差别较大,所以在具体实施教师培训时,自然也各有各的理念与做法。
香港师训与师资咨询委员会分别在2003年与在2006年分别发布了《学习的专业,专业的学习——教师专业能力理念架构及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与《学习的专业,专业的学习——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中期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多次强调教师专业发展的理念架构,并提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关注焦点是质素、相关性与实效性。
香港师训与师资咨询委员会提出,1、在教育界,容许对教育改革有不同的看法,但无论是决策者、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都有强烈的共识,就是教师专业发展有利于课程改革及校本管理的有效推行。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推动教师专业发展。2、要成功推行教师专业发展,关键在于各有关人士——教师、校长、学校管理委员会/校董会、大专院校及师训机构和政府的态度。各方应全力支持和专业协作。3、持续进修的“质”比“量”更重要,我们不仅只着重出席研讨会或修读课程的次数,我们更在乎这些专业进修活动,能否在教师的不同发展阶段里,真正影响到他们的理念和教学行为。
对于前两点,中港两地的理念几无差异,但从第3点来看,中港两地有着明显的理念差别。尽管香港在以上所提报告中也规定,“所有教师,不论其级别和职务,均应在每个三年周期内,参与不少于150小时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学校每年定出三天进行校本教师专业发展日,主要是针对学校及教师的发展需要而选定相关的主题,透过这个安排,所有教师都能参与不同类别的专业发展活动,包括由嘉宾讲者主持的工作坊和讲座、同事之间分享学习成果,以及学校探访。此外,个别教师亦有参加专业发展活动,其中包括由教师自发参加和由其他资深教师或校长推荐的活动”,但我们可能强调的更多地是在“量”而不是在“质”。教育部规定,大陆每一位教师,都要在为期5年的一个培训周期内,要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训量。然后,我们的培训机构就在如何完全这每年不少于48学时的培训任务时,想了很多办法,对中小学老师作了不少要如何参加培训的硬性规定,因此在完成的“质”方面,特别是在培训的实效与实用性方面,相应地来说,就显得不够。
现今在中山,我们也开始实施“中小学教师进修学分认定与登记制度”,对于那些参与国家级、省级培训单位组织的进修培训、对于那些参与教研活动与学校课题研究、对于参与自身学历提升的学习、对于教师个人发表的教研论文等所有与提升教师自身专业素质活动,将都在“中山市教师继续教育平台上”进行认定与进修学分登记。在这方面的做法,可以说是与香港对教师进修的“质比量更重要”的培训理念是不谋而合的。
另外,由于香港与中山两地的政策差别,也决定了两地在教师培训时的理念与做法不同。中山市在“校长行政职务培训”、“教育行政后备干部培训”以及“全员教师培训”方面,开展得很好,而香港只能是重点抓“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与“中小学校长培训”,对非中层及非校长的中小学老师,香港只能是完全相信各中小学校自己开展的校本培训来完成。对于校本培训,他们没有做出任何有关的政策来制约那些完成不了或者是完成得不好的学校或老师,而我们中山同全国各地一样,常常会作出一些制约的措施,比如,培训学时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对职称晋升就会受到限制,或者是对年度考核限制评优。
香港教育统筹局对各中小学自己完成的校本培训完全地信任,当然也是出于香港各中小学自身发展与竞争的考虑。如果一所小学或中学,如果连续三年招不到最小额定的班级人数,这所学校将就会被取消,所以各中小学的校长们也在想方设法进行教师培训而提升本校教师的专业素质,扩大影响,只有社会影响好的学校,学生家长才会放心把自己的子女送到这所学校就读。
3、 教师参与培训心态
香港的教师对于培训心态,基本上都是“我要参与进修”,而我们更多地还带有“你要参加”的强迫性。
4、 关于课程与培训的评估与分析
香港特别注意对每一次培训课或培训活动(工作坊、观课、探访等形式)都要进行对其效果进行评估调查。对于培训的实效要进行评估。对香港三年一周期在总体上的培训也进行评估,并有中期报告。而我们的评估也有,但没有香港做得细。
5、 关于培训网络运用问题
在这方面,应该说,中山现今的教师培训网络与平台运用得比香港要好。香港的“培训行事历系统”也有他们的特色。